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

關於教師分級之相關報導-全教會之說明

針對這幾天有關於教師分級的相關報導,基層老師總有一些疑慮及擔心,全國教師會吳忠泰理事長雖然在金門開會,但仍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,對於此一議題,教師組織的想法是在本案沒有完整的評估及配套之前,教師分級各項措施,要當局謹慎為之,因為教育有其一貫穩定性及可行性。
檢附全教會的聲明稿及國語日報的相關報導。

臺北縣教師會 敬上

國語日報報導
教師分級 全教會憂負面效應---2008/12/9
楊惠芳/臺北報導

 教育部研議規畫中小學教師分級制度,昨天引起基層教師反彈。教育部次長呂木琳強調,這個案子已研議多年,但因涉及問題複雜,目前還在研究階段,並沒有試辦的規畫。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則指出,中小學的學校生態不適合將教師分級,況且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給「高級教師」教導。

 根據教育部規畫,中小學教師分級制度將分為「教師」、「中級教師」和「高級教師」三級,每升一級除了加薪外,還可以減少授課節數。希望藉此鼓勵教師進修,並增加專業職能,但將儘量避免「三級」或「三等」負面字眼。

 吳忠泰質疑,中小學教師要用什麼方式分級?是用學生升學率,或是輔導弱勢生的績效?無論用什麼指標,都有不妥的地方,可能產生很多負面效應。例如有教師認為,年資應是分級的指標之一,但年資達到多少才是「高級教師」?! 這些細節應仔細討論,避免對中小學教育產生負面的衝擊。

【敬請公告】全國教師會新聞稿
【輕言實施教師分級,不怕校園階級化、功利化嗎?】
  媒體於今天報導,教育部將試辦教師分級,本會聲明如下:

一、本會理事長吳忠泰老師,昨日僅就「教師分級」議題接受媒體訪問時,未曾回答有關「教師進修」、「教師評鑑」之意見,媒體有關教師進修或評鑑之報導,顯有誤植。

二、沒有法源依據前,請政府勿草率推動
    「行政程序法」規定的很清楚,沒有法律授權,政府不能擅定制度,此為民主國家依法行政之指標。訂定法源的要求,是希望政府施政前要有詳細的規劃和整體影響的評估。教育部雖宣稱「試辦」,但對於試辦方案至今未見召開任何研議、諮詢會議,可見態度之輕忽、獨斷,亦不見其詳細的規劃和對學校教育的整體評估。

三、「功利文化」或「志業文化」,需有所抉擇
    部分人士以為把老師分級之後,老師就會為了升級而有所表現。殊不知,這種想法只是心理學最早期的「刺激反應理論」,理論的依據來自於對小白鼠的實驗。即使認為老師僅是小白鼠,也要想想,當老師已經升至「高級教師」而不再能升級時,難道就不再有教學熱忱了嗎?
    台灣的中小學教師進入本職前,就已經清楚地知道,如果不想當主任校長,一生將都是教師。對台灣廿餘萬中小學教師而言,「教師」是他們一生的「志業」。
教師現在如果有士氣需要鼓舞的問題,那是有更深層的問題有待解決,不是為了無法升級。鼓勵老師為升級而努力,會比保留現有的志業文化好嗎?

四、誰有權評定教師等級?難道不怕使教師失去專業自主?
    以傳統的學校制度來看,行政人員和老師一直存在著從屬和指揮關係。這種關係在強調教師專業自主的價值導入教育界後,學校「行政」和「教學」並立為學校兩種專業,透過互相溝通協調和合作,才得以完成教育目標。如果學校行政主管又成為教師分級的評定者,中小學傳統的行政和教學從屬關係,難免死灰復燃,教育部過去數年宣稱支持教師專業自主,將不知置於何地!

   全國教師會 敬上 2008.12.08 聯絡人:詹老師(25675117#23;0982-939527)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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