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

停課後補課 北縣不發鐘點費

轉載 台灣立報

更新時間:2009-10-19 22:47:54
   記者∕作者:胡慕情
【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】北縣教育局片面改變防疫補課後的教師權益措施,引發北縣教師不滿。北縣教師會認為,北縣教育局不該改變「發給鐘點費或補休二擇一」的方式,僅核予補休,但教育局對此沒有回應。

北縣教師會理事長李榮富表示,台北縣教育局在9月29日發文給縣屬各級學校,改變教師有「發給鐘點費」的補課權益選擇權,只讓教師補休;許多教師反應,這是變相壓榨教師勞力,萬一補休人數過多,也會造成防疫缺口,要求北縣改回政策。

依據教育部98年9月16日公布的防疫325停課原則指出,為落實防疫工作,地方教育局對因防疫停課後復課的補課,「可採發給鐘點費的方式,亦可採補休假的方式處理」,至於如何為宜,由地方自行決定。

李榮富表示,北縣原有兩種方式進行,但北縣教育局卻在9月29日改變政策,排除發給鐘點費的方式,僅核予補休。「北縣教育局說經費不足,但教育部的325停課原則規定,為讓校園好好防疫,當地方經費不足時,可以專案申請補助。」李榮富指出,教育部補助經費原則沒有改變,不解教育局為何不做?

北縣教師會總幹事許志文說,北縣因防疫停課班級累計已達1,400班,若依北縣教育局現階段規定,教師只能在周1至周5的無課時間補休,但教師課務繁忙,補休時間難覓。他擔心,一旦教師及行政人員補休人次過多,會造成各校防疫人力吃緊,更可能排擠教學及輔導工作,影響學生受教權益。

李榮富表示,台北市、高雄市、桃園縣等縣市,在防疫工作都採取發給鐘點費或補休假二擇一的方式處理,獨獨台北縣排除發給鐘點費,便宜行事。北縣教師會認為,秋冬是流感好發季節,呼籲北縣教育局修正政策,由各級學校自行決定發給鐘點費或補休二擇一的方式,投入人力、物力,確實做好防疫工作,嚴格控管疫情。

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

【新聞稿】欣見教育部導正學前教育,立法支持不揠苗助長的家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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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稿】
欣見教育部導正學前教育,立法支持不揠苗助長的家長
  
教育部擬修正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」,規定「補習班不得招收未足六歲兒童」,本會欣見教育部勇敢導正學前教育,立法支持不揠苗助長的家長。但除了進行法律規範之外,建議教育部蒐進國內外對學前教育與學生日後發展的各種研究,進行社會溝通,以使家長了解過早學習對幼兒的不利影響。

*支持立法保全全國幼兒的童年
對於語文或其他學科知識的學習應該從什麼年齡開始,雖然學界並沒有定論,但是台灣不少家長怕孩子輸在起跑點,揠苗助長,在幼稚園就送小孩上各種班,尤其是語言和學科知識的班別,讓孩子失去童年,已是不爭的事實。流風所及,使得其他家長也感到恐慌,只好也送自己的小孩加入「不要輸在起跑點的行列」,最後導致連堅持不讓孩子過早學習的家長,幾乎找不到不上英語和注音符號的幼稚園。
小孩因此失去童年,家長因此負擔大幅增加,此時政府若不肯面對問題,予以規範和導正,可謂失職。
太多孩子過早學習的結果,使得國小國中想依教育心理學的研究,讓孩子依正常的進度學習也產生困難。國小小一才開始教注音符號,提早學的孩子早就學過了,坐不住,反而不專心,學不好國語文;提早學英語,離開了補習班又沒有英語環境支持,也一樣難以學好英語。但是,最重要的是,如果依正常的狀況,學生入學後就可學好,為什麼要讓揠苗助長的家長和把教育當成「市場」的大人,剝奪全國幼兒的童年。

*支持立法,以減輕家長的育兒負擔
有人說,補習班不能招六歲以下學生,就變成有錢人請得起家教,可以贏在起跑點,其實正好相反。補習班可招六歲以下學生,迫使不想讓孩子提早學習的家長,要和要孩子提早學習的家長一起分攤補習費,結果大部分家庭負擔都增加,家裡窮得沒錢補習的孩子才真可憐。如果立法支持不想揠苗助長的家長,讓六歲以下的幼兒不用補習,不管家庭經濟如何,孩子都不用提早學習,到學校正常學就好,誰都不可憐,家長的負擔就減輕很多。
想要過早學習只有請家教一途,一般小康家庭負擔不起,反正到學校就會教,沒有必要非得請家教。富有而且堅持要求子弟提早學習的家庭,付得起請好幾個家教的錢,就讓他們請吧!這樣的家庭總是少數,不會干擾國中小正常的學習進度,不過,也請這類家長深思,其實入學後按正常進度認真學就不會落後,何不讓孩子保有童年,讓他和同年的孩子一樣的長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