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

教部要求落實325停課 全教會:快幫教師打疫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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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09-08-31 23:34:22
   記者∕作者:李育真
【記者李育真台北報導】昨天是國中小學開學日,部分校長卻不清楚「325停課標準」(個別班級3天內出現2例流感確診病例停課5天),疾管局在記者會上甚至表示「325只是建議」,「335、345、355都可以」。教育部長鄭瑞城鎮重澄清,以指揮中心決議做為最後決定,全國校園一律遵守「325」規定。

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表示,教育部將再度行文各校,要求公文必須呈給校長,為確保防疫工作落實,考慮將防疫工作列為校長考績。

教育部原本指出,若有私立學校不遵守停課標準,查證屬實,將扣除補助款。但鄭瑞城表示,由於325規定只是建議案,對於學校違規無法處以罰則。但公立學校如果沒有照規定,可列入考績評比,牽涉補助。

防疫如作戰,各界擔憂跑班的科任老師是否應該列為325停課對象。教育部為此邀集全教會與醫界代表討論,最後決議老師不用跟著班級停課,將請專家訂出評量表,要求班級停課的老師自我評量,判斷是否需要停課,再由學校決議。醫界人士表示,老師不屬於特定空間常駐人員,與學生處境不同。國小老師採包班制、國中老師是科任制,兩者狀況不同,無法採取一致的作法。

全教會呼籲,站在防疫角度,中小學教職員應列為施打疫苗優先對象。學校教育人員也是防疫人員,各級學校更是建構完整公衛體系不可或缺的一環,依照教師與學童接觸、互動之頻繁,應將學校教育人員視為防疫人員。全教會建議徵詢教育人員同意後,列為疫苗優先施打對象,防止疫情擴散。

依照目前規定,學童一旦感染新流感,家長可依相關規定請假照顧,但一般勞工的請假規定不如公部門員工。全教會建議,新流感的防疫工作不應區分公私部門,防疫期間,受薪家長請假照顧病童,應定位為「公共衛生假」,給假給薪,且不應列入考績。私人部門的勞工部分,政府應動用就業保險法的就業安定基金,補償勞工因請假照顧染病學童造成的損失。

對於補課措施,鄭瑞城指出,若有補課需求,將視每科目需要,以「到校補課」為原則。全教會支持補課,但時間不限假日及寒暑假,基於中小學學生學習時數差距頗大,建議教育部除尊重地區差異外,應允許中小學自行選擇補課時間,將上課時間加課列為補課選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