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

教育部公佈「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」

取消免稅後 國中小老師減2節課
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:2008/12/16 07:30 記者薛荷玉/台北報導
教育部「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」出爐,預計在取消免稅後,國中小老師授課節數可比目前減少二節,國小導師再多減二節;必須有老師全天候照顧的「自足式身心障礙班」,則將採雙導師制;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四千元,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。

全教會建議,配套方案的實施時間,應以「學年度」為準,如取消薪資所得免稅的實施日期訂在九十九年一月一日,配套方案就應提前自九十八年八月一日實施。教育部已將包括全教會建議在內的方案,提報行政院核定,受影響的教職員近二萬人。
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指出,導師費的增加可從取消免稅日同時實施,但在教師減少時數部分,每位老師教學的時數少了,代表需要增加新教師,但在學期中間再換老師,將影響教學,建議應在學年開始時即先行調整。

吳忠泰表示,全教會也希望老師的法定授課時數減少後,可有更多時間備課,而不是再去兼課、多領鐘點費,把新空出的時數交給新聘教師,讓那些早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年輕流浪教師,提早進入教育體系。

在資優班、資源班、體育班部分,教育部指出,都比照一般教師減二節課;只有「自足式身心障礙班」,因需要導師全天候照顧,未來將採雙導師制。

中小學導師費,在取消免稅後,由目前二千元增加到四千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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