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用吹風機吹頭髮,還是用電磁波吹頭髮?
更新日期:2010/05/31 06:12 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 來源:今日新聞
一般傳統吹風機的功能大多是單純的加熱作用,在不斷的加熱之下,有時會散發出燒焦的臭味與莫名的聲響,用起來格外嚇人,傳統無過熱自動斷電的吹風機,也曾造成火災的發生。
近年來吹風機業者為了增加安全性,加入過熱斷電的功能,並為了提升功能性,也添加負離子達到保濕效果,甚至在產品中加入遠紅外線,可以在吹乾頭髮的同時,以滲透功能對頭皮微血管循環有所助益。不過,在消費者挑選功能的同時,卻往往忽略掉一個攸關健康的隱形殺手:電磁波。
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雖不是立即性,但各國學者的研究數據指出,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會是日積月累的,如果經常接觸高電磁波,不但成人的免疫系統會有影響,同時也會增加慢性病產生的機會。對孕婦及剛出生的嬰幼兒來說,高電磁波也會提高肢障兒與智障兒發生的可能性。
傳統吹風機的電磁波值,大多超過標準值2.5毫高斯並少有註明。日前代表台灣精品參加上海世博會展覽的「世博參展吹風機」,出風口測試僅為1毫高斯,不但低於標準值,其獨特的蜂巢加熱技術與紅外線鍍膜技術,不但具有遠紅外線及負離子,也有過熱斷電設計以保障安全,可讓消費者在荷包、功能與安全性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。
日常生活中的家電或多或少都會有電磁波產生,要如何減少與避免這個隱形殺手的威脅,對現代人的健康來說,是個要去學習並了解的課題,建議挑選功能優良並有清楚註明電磁波量的產品,對自己及下一代的健康便是一個好的開始。
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
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
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
罵下屬「垃圾、混飯吃」 雇主判賠247萬
轉載TVBS
更新日期:2010/05/18 12:12 張哲偉
在職場上,老闆或主管罵下屬員工,用字遣詞,可要注意了,台中這個判例,雇主付出的代價可不小!裕毛屋連鎖超市的總經理謝明達,去年開會的時候,爆粗口罵員工「垃圾、混飯吃」,被員工用錄音筆錄了下來,2名員工提告,現在法院二審認定,那樣的言詞,侮辱了員工人格,判公司要給付2名員工共247萬元。
這是裕毛屋超商,過去舉辦特賣會活動時,身為總經理的謝明達,現身會場的畫面。
這是網路上的超商宣傳照,謝明達,站在一群員工面前,手插進口袋裡,一臉自信,另外一張照片,謝明達竟然在翻垃圾桶,原來他自創一套「垃圾桶管理學」,每天親自檢查,各店的垃圾桶,監控有沒有減少成本浪費。
謝明達,55歲,曾經為了追求完美的服務品質,下跪要求員工改變,這回卻因為開會爆租口,被員工告。
裕毛屋總經理謝明達,是在去年開會時,罵員工「死木頭,你們這垃圾,只會混飯吃」,當下2員工用錄音筆錄下,內容轉錄到光碟,開庭時當証物,主張遭雇主重大污辱,請求資遣。
而二審法官認定,雇主言論已經污辱員工人格,判公司給付郭姓員工133萬、蔡姓員工114萬,共賠247萬。
2名告雇主的員工,一人在彰化、一人在台中縣潭子,雙雙避不見面,至於因為爆租口要付出2百多萬代價的謝明達,律師則關機不願回應;倒是這個判例,付出這麼高的金錢代價,或許可以讓其他雇主想想,下回要罵下屬,用字遣詞,可能得三思而後行了。
更新日期:2010/05/18 12:12 張哲偉
在職場上,老闆或主管罵下屬員工,用字遣詞,可要注意了,台中這個判例,雇主付出的代價可不小!裕毛屋連鎖超市的總經理謝明達,去年開會的時候,爆粗口罵員工「垃圾、混飯吃」,被員工用錄音筆錄了下來,2名員工提告,現在法院二審認定,那樣的言詞,侮辱了員工人格,判公司要給付2名員工共247萬元。
這是裕毛屋超商,過去舉辦特賣會活動時,身為總經理的謝明達,現身會場的畫面。
這是網路上的超商宣傳照,謝明達,站在一群員工面前,手插進口袋裡,一臉自信,另外一張照片,謝明達竟然在翻垃圾桶,原來他自創一套「垃圾桶管理學」,每天親自檢查,各店的垃圾桶,監控有沒有減少成本浪費。
謝明達,55歲,曾經為了追求完美的服務品質,下跪要求員工改變,這回卻因為開會爆租口,被員工告。
裕毛屋總經理謝明達,是在去年開會時,罵員工「死木頭,你們這垃圾,只會混飯吃」,當下2員工用錄音筆錄下,內容轉錄到光碟,開庭時當証物,主張遭雇主重大污辱,請求資遣。
而二審法官認定,雇主言論已經污辱員工人格,判公司給付郭姓員工133萬、蔡姓員工114萬,共賠247萬。
2名告雇主的員工,一人在彰化、一人在台中縣潭子,雙雙避不見面,至於因為爆租口要付出2百多萬代價的謝明達,律師則關機不願回應;倒是這個判例,付出這麼高的金錢代價,或許可以讓其他雇主想想,下回要罵下屬,用字遣詞,可能得三思而後行了。
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
請大家踴躍到縣政論壇發表你對活化課程的看法
臺北縣資訊服務站--民意交流--縣政論壇
有關活化政策
請上去投票並發表意見
http://www.tpc.gov.tw/web/SelfPageSetup?command=display&pageID=21079&page=view&FP=D10000002890000002_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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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
違法政令無效 合法遊行有理
違法政令無效 合法遊行有理
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
臺北縣政府教育局99年4月12日北國教字第0990298258號函發布臺北縣99學年度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,該計畫明定臺北縣各國民小學,自99學年度起全面實施加課3節(2節英語、1節閱讀)。臺北縣教師會認為臺北縣政府教育局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缺乏正當性、合理性與可行性,有重大明顯之瑕疵,此前本會已多次與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溝通、陳情,不要貿然全面實施,然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均置若罔聞。因此,本會將發動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990516下午一點正,邀請教師、家長、學生與關心此議題的社會大眾於中正紀念堂集合,為孩子的適性教育向教育部請命。
我們呼籲-臺北縣政府暫緩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全面實施
我們呼籲-臺北縣各國民小學暫緩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所有行政因應措施
我們要求-教育部應立即宣布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
有關臺北縣教師會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進一步說明如下:
一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明顯違法
依據教育部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」,國小一至六年級的上課節數分別為:低年級22-24節、中年級28-31節、高年級30-33節。台北縣各國小現行上課節數大多為:低年級23節、中年級29節、高年級32節。若是按照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再加上3節課,則學生的總學習節數就超過了教育部的規定節數。再者,該實施計劃名為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卻未徵詢學生及家長的意見,剝奪學生表達意願的機會及家長的教育選擇權。職是,教育部於98年3月12日以台國(二)字第0980036066號函知會臺北縣教育局,對於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「扣減積點20點」,臺北縣政府教育局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違法的事實,非常明確。
二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不符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與教育部的教育政策教育基本法第2條: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、民主素養、法治觀念、人文涵養、愛國教育、鄉土關懷、資訊知能、強健體魄及思考、判斷與創造能力,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、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、族群、性別、宗教、文化之瞭解與關懷,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。教育部國小教育目標為「國小學生活潑快樂學習」,內容則包含培養身心健康、主動學習、品格教育、體驗學習、精熟基本能力與發揮潛能等。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強迫英語加課,僅強調英語能力的競爭力,卻忽略全人教育理念、多元發展的可能與主動快樂學習的教育目標,顯然不符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與教育部的教育政策。再者,小學加三節,國中要加幾節課?國中英語教育要如何銜接?一旦各縣市都仿效台北縣強迫加課,在惡性競爭循環下,全國學生的學習壓力將會增加到無法想像的程度。因此,本會實無法認同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如此戕害學童身心、揠苗助長的實施計畫與教育觀點。
三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在學校端窒礙難行
依據教育部990415、990422的聲明稿均指出:因本實驗方案係屬實驗性質,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益並重視家長、學生參與實驗教育之意願,請臺北縣政府妥善處理。換言之,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必須受實驗者全部都同意,方可實施。臺北縣政府稱有8成的家長、9成的學生同意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(註:本會對此數據存疑),縱然如此,仍有一成不同意的學生,試問:剩下一成不參加實驗的學生,將如何安置?依據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,加課三節的英語課程實施方式,並非集中於週三下午,而係將加課三節打散,分佈於週一至週五的正常授課時間,將課表重新編排。如此不參加實驗的學生,在該正常授課時間將如何安置?學校端既無多餘的師資,也未必有這樣的安置空間,該計畫一旦實施,勢必造成學校秩序混亂,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在學校端的執行,顯然有困難。
四、教育部應展現決斷力 立即宣布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
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1條:「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無效︰略…六、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。七、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。」同法第113條:「(第1項)行政處分之無效,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確認之。」教育部係國民教育的最高主管機關,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函令既已發布下達,適法的爭議卻又如此之大,教育部即應積極了解、主動審查、並依職權確認其有效無效,而不是被動的等待臺北縣政府呈報、核備。再者,目前學校端為因應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,已遭縣府明令要求需計算師資數額、著手研擬師資的甄試及行政相關措施,並即將付諸實施;一旦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遭教育部宣布違法無效,屆時新增的師資將如何安排?基於此,為爭取時效,教育部實無法繼續漠視不理,教育部應立即就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有所處置,不宜再拖延。
臺北縣教師會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不僅是為孩子的適性教育請命,更訴求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,請行政機關確實遵守法治國的基本原則。因此我們再次呼籲:
教育部應立即宣布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
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
臺北縣政府教育局99年4月12日北國教字第0990298258號函發布臺北縣99學年度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,該計畫明定臺北縣各國民小學,自99學年度起全面實施加課3節(2節英語、1節閱讀)。臺北縣教師會認為臺北縣政府教育局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缺乏正當性、合理性與可行性,有重大明顯之瑕疵,此前本會已多次與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溝通、陳情,不要貿然全面實施,然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均置若罔聞。因此,本會將發動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990516下午一點正,邀請教師、家長、學生與關心此議題的社會大眾於中正紀念堂集合,為孩子的適性教育向教育部請命。
我們呼籲-臺北縣政府暫緩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全面實施
我們呼籲-臺北縣各國民小學暫緩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所有行政因應措施
我們要求-教育部應立即宣布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
有關臺北縣教師會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進一步說明如下:
一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明顯違法
依據教育部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」,國小一至六年級的上課節數分別為:低年級22-24節、中年級28-31節、高年級30-33節。台北縣各國小現行上課節數大多為:低年級23節、中年級29節、高年級32節。若是按照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再加上3節課,則學生的總學習節數就超過了教育部的規定節數。再者,該實施計劃名為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卻未徵詢學生及家長的意見,剝奪學生表達意願的機會及家長的教育選擇權。職是,教育部於98年3月12日以台國(二)字第0980036066號函知會臺北縣教育局,對於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「扣減積點20點」,臺北縣政府教育局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違法的事實,非常明確。
二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不符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與教育部的教育政策教育基本法第2條: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、民主素養、法治觀念、人文涵養、愛國教育、鄉土關懷、資訊知能、強健體魄及思考、判斷與創造能力,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、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、族群、性別、宗教、文化之瞭解與關懷,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。教育部國小教育目標為「國小學生活潑快樂學習」,內容則包含培養身心健康、主動學習、品格教育、體驗學習、精熟基本能力與發揮潛能等。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強迫英語加課,僅強調英語能力的競爭力,卻忽略全人教育理念、多元發展的可能與主動快樂學習的教育目標,顯然不符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與教育部的教育政策。再者,小學加三節,國中要加幾節課?國中英語教育要如何銜接?一旦各縣市都仿效台北縣強迫加課,在惡性競爭循環下,全國學生的學習壓力將會增加到無法想像的程度。因此,本會實無法認同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如此戕害學童身心、揠苗助長的實施計畫與教育觀點。
三、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在學校端窒礙難行
依據教育部990415、990422的聲明稿均指出:因本實驗方案係屬實驗性質,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益並重視家長、學生參與實驗教育之意願,請臺北縣政府妥善處理。換言之,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必須受實驗者全部都同意,方可實施。臺北縣政府稱有8成的家長、9成的學生同意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(註:本會對此數據存疑),縱然如此,仍有一成不同意的學生,試問:剩下一成不參加實驗的學生,將如何安置?依據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,加課三節的英語課程實施方式,並非集中於週三下午,而係將加課三節打散,分佈於週一至週五的正常授課時間,將課表重新編排。如此不參加實驗的學生,在該正常授課時間將如何安置?學校端既無多餘的師資,也未必有這樣的安置空間,該計畫一旦實施,勢必造成學校秩序混亂,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在學校端的執行,顯然有困難。
四、教育部應展現決斷力 立即宣布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
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1條:「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無效︰略…六、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。七、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。」同法第113條:「(第1項)行政處分之無效,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確認之。」教育部係國民教育的最高主管機關,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的函令既已發布下達,適法的爭議卻又如此之大,教育部即應積極了解、主動審查、並依職權確認其有效無效,而不是被動的等待臺北縣政府呈報、核備。再者,目前學校端為因應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,已遭縣府明令要求需計算師資數額、著手研擬師資的甄試及行政相關措施,並即將付諸實施;一旦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劃遭教育部宣布違法無效,屆時新增的師資將如何安排?基於此,為爭取時效,教育部實無法繼續漠視不理,教育部應立即就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有所處置,不宜再拖延。
臺北縣教師會「516牽手護童年」遊行陳情活動,不僅是為孩子的適性教育請命,更訴求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,請行政機關確實遵守法治國的基本原則。因此我們再次呼籲:
教育部應立即宣布臺北縣政府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」實施計畫無效
516牽手護童年 絕對缺您不可
516牽手護童年 絕對缺您不可
或許,每人關注活化課程的角度不一:
1.增加0.2編制,可以少上一節課。
2.升格直轄市本來就應該提高編制到1.7!
3.增加半天的導師時間。
4.增加行政教師、職員工(含校護)工作量。
5.跟科任教師好像沒什麼關係?
(以上只是表層問題)
但是,真正的核心問題是:
1.孩子需要加這些課嗎?還是給予適性學習?
2.可以不顧孩子身心健康、扼殺孩子適性發展?
3.加課是提升競爭力還是增加學生壓力?
4.默許縣府逾越教育法規、恣意加課的權限?
我們還有教育良知~
我們要做一位教育舵手,不要做一位教育劊子手!
我們堅守與捍衛「教育專業」、「教育核心價值」、「兒童適性學習」。
教師不容被污衊:
北縣府,污衊老師「老師們反對是因為不想上課」。
教育局黃主祕:家長表達與教師會不同立場意見後,孩子在校可能遭到貼標籤的後遺症。(報載)
教育局似乎在製造親師衝突,認為老師無專業道德,扁損教師形象。
你們不抗議嗎?你們不生氣嗎?
(台中市府無實驗方案應允提高編制到1.8,我們的縣政府在做什麼?)
走出去會有不好的社會觀感嗎?
我們為教育價值而走、為學生權益而走,不是為自己!
不但捍衛教育專業,更可以提升教師形象。
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,你我決定台灣的教育。
我們不選擇沈默,我們選擇教育正義、我們發揮教育熱誠,
我們決定走出去!勇敢的走出去!
516牽手護童年,go!go!go!
缺您不可!等您的好消息。
文件來源:莒光小理事長
或許,每人關注活化課程的角度不一:
1.增加0.2編制,可以少上一節課。
2.升格直轄市本來就應該提高編制到1.7!
3.增加半天的導師時間。
4.增加行政教師、職員工(含校護)工作量。
5.跟科任教師好像沒什麼關係?
(以上只是表層問題)
但是,真正的核心問題是:
1.孩子需要加這些課嗎?還是給予適性學習?
2.可以不顧孩子身心健康、扼殺孩子適性發展?
3.加課是提升競爭力還是增加學生壓力?
4.默許縣府逾越教育法規、恣意加課的權限?
我們還有教育良知~
我們要做一位教育舵手,不要做一位教育劊子手!
我們堅守與捍衛「教育專業」、「教育核心價值」、「兒童適性學習」。
教師不容被污衊:
北縣府,污衊老師「老師們反對是因為不想上課」。
教育局黃主祕:家長表達與教師會不同立場意見後,孩子在校可能遭到貼標籤的後遺症。(報載)
教育局似乎在製造親師衝突,認為老師無專業道德,扁損教師形象。
你們不抗議嗎?你們不生氣嗎?
(台中市府無實驗方案應允提高編制到1.8,我們的縣政府在做什麼?)
走出去會有不好的社會觀感嗎?
我們為教育價值而走、為學生權益而走,不是為自己!
不但捍衛教育專業,更可以提升教師形象。
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,你我決定台灣的教育。
我們不選擇沈默,我們選擇教育正義、我們發揮教育熱誠,
我們決定走出去!勇敢的走出去!
516牽手護童年,go!go!go!
缺您不可!等您的好消息。
文件來源:莒光小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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